格力状告奥克斯空调涉嫌虚假宣传一事尘埃落定。 4月10日,据浙江政务服务网消息,当天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了甬市监处〔2020〕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案,对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给出了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改正;2.处罚款十万元。 事情源于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格力电器称,经格力电器实验室实测,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格力电器称,经其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格力电器的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 格力电器表示,生产销售此类产品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格力电器表示,如相关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请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