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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检察院推出三点创新举措切实提升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水平

时间:2021-11-03来源:互联网 作者:编辑 点击:
今年以来,新都区检察院在全面总结过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规范化管理为支点,突出制度创新、流程创新、监管创新,推动形成了较为完备规范的涉案财物内控机制,为提升

今年以来,新都区检察院在全面总结过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规范化管理为支点,突出制度创新、流程创新、监管创新,推动形成了较为完备规范的涉案财物内控机制,为提升计财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贡献度做出了有益探索。

一是及时备案,加强审核,在监管机制上创新。对于涉及扣押违法所得的案件,由承办人主动向案件管理部门、财务室备案。案件管理部门根据承办人提供的文书等在办案系统中进行登记;财务室根据承办人提交的备案信息形成扣押款处理台账,并同时审核涉案财物处理手续是否规范、材料是否完整。

二是专户专管,处理有据,在管理末端创新。新都区检察院根据涉案扣押款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设立案件扣押款专用账户,有效避免了扣押款状态不清、去向不明等现象。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处理相关环节,依据终结性法律文书做好扣押款的保管、上缴及返还等工作。

三是定期清查,相互监督,在制度规范上创新。研究制发《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理规定》,对涉案财物移交、保管、处置流程作出系统化规定。如,在案件核查方面,要求财务室对账户内存续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资金开展重点核查,主动向办案部门及案件管理部门核查案件办理情况;在信息互通方面,要求案件管理部门与财务室每月底核对涉案财物处理台账,确保涉案财物处理不遗漏、不违规;在部门协作方面,要求案件管理部门每月核查涉扣押款案件的处理进度,对于判决生效案件,第一时间提醒承办人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案件承办人在处理涉案款后,及时告知案件管理部门在办案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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