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教育 >

试题解释权归命题人所有,这也是霸王条款

时间:2018-11-16来源:互联网 作者:编辑 点击:
期中考试又到了,绝大多数学生把做对题,拿高分当成最高目标。不管考试时遇到什么样的试题,都要争取答对,都要争取拿分。 面对试题,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管什么样的题,都

期中考试又到了,绝大多数学生把做对题,拿高分当成最高目标。不管考试时遇到什么样的试题,都要争取答对,都要争取拿分。

面对试题,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管什么样的题,都只能忍着,都只能挨着。这恐怕不只是绝大多数学生的想法,也是绝大多数老师的想法。很少有人会觉得这个想法有什么问题。

事实上,试题本身并不天然具有不可质疑的权威性。试题解释权归命题人所有,这也是霸王条款。

一份试题,从宏观到微观,必然存在着对与错,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如果完全不关注这些问题,而只是想尽一切办法做对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恐怕并能真正提高教学质量,更谈不上做真正的教育。

关于对与错的问题,无需多言,一旦试题中出了差错,尤其是重大考试中试题出了差错,必然会引发关注,引发热议。

但除了对与错的问题,其实试题更多需要探讨的是合理还是不合理的问题,这是处于中间的模糊地带,有比较大的可解释的空间。 此时,命题人的强势地位就体现出来了。

比如,看这样一道中考试题。

一般而言,高考才会出现这样同时考查意义和用法的试题。对初中生来说,同时考查意义和用法实际上是偏难的处理。当然,不是说偏难就不对,或者不合理,我们可以看《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文言文学习需要达到的目标是如何描述的。

诵读古代诗词,阅读浅易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基本内容。注重积累、感悟和运用,提高自己的欣赏品位。

按照这个标准,这种考查方式明显要求偏高。我和当地的老师沟通,问他们命题人如何解释这类考题,你们为什么不对这样的试题的合理性质疑时,当地的老师说命题人的解释是要做好初高中衔接。

但做好初高中衔接,是不是就要把超过初中标准的要求拿到初中毕业阶段来考查呢?显然这种解释不能服众,不是不需要衔接,而是不需要这种超纲超标的衔接。这样超纲超标的衔接,势必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再比如,看下面这样一道题:

这是几年级的语文考题?你一定会以为这是小学一年级或者二年级的试题,你的感觉并没有错,因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小学一、二年级在识字写字部分有这样的规定。

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注意间架结构。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

但我要告诉你,实际上这是一道中考题。我看到有一些地方不仅仅中考要考查笔顺问题,高考也考查笔顺问题。而且不但考查笔顺,还非要选择那些很特殊的字考查笔顺。

为了得到这一两分,学生花费大量时间,不仅重新学习基本的笔顺规则,甚至要一个一个去记忆特殊字的笔顺,不说怨声载道也差不多。

那命题人对此如何解释呢?命题人的解释是考查笔顺符合“九年一贯制”的思想,也就是中考不仅仅要考初三一年所学,也不是考初中三年所学,而是要考义务教育阶段九年所学的内容。

这个理由听起来够高大上。但真的“九年一贯制”就是一个充分的理由吗?不同学段有不同学段的学习重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即使是九年一贯制,也不应该把所有的九年所学都纳入考试内容中来。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关于“识字与写字”,有这样的具体建议:

写字的评价,要考察学生对于要求“会写”的字的掌握情况,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在此基础上,逐步要求书写流利。第一学段要关注学生写好基本笔画、基本结构和基本字,第二、第三学段还要关注学生的毛笔书写,第四学段还要关注学生基本行楷字的书写和对名家书法作品的临摹。义务教育的各个学段的写字评价都要关注学生写字的姿势与习惯,引导学生提高书写质量。

通过这段建议,可以看到不同学段关于写字有不同的重点目标要求。

虽然最后提到“义务教育的各个学段的写字评价都要关注学生写字的姿势与习惯,引导学生提高书写质量”看起来为中考考查笔顺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依据。但接着请看《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关于“评价建议”的原则性规定:

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学习特点,按照不同学段的课程目标,抓住关键,突出重点,采用合适方式,提高评价效率。语文课程评价应该改变过于重视甄别和选拔的状况,突出评价的诊断和发展功能。

显然,“具体操作”不应违背原则建议。在中考中考查笔顺问题,完全违背了“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学习特点,按照不同学段的课程目标,抓住关键,突出重点,采用合适方式,提高评价效率”这一原则性规定。让学生把大量时间花在记忆这些规定性的知识上,而不是提高真正的阅读能力上,这样的考题不可接受。

可见,考试试题命制要求太高不好,不能超纲,太低也不好,也会存在一些相应的问题。

那么,一份试题,应该基于什么样的标准来命制呢?我以为,应该基于这样三个标准:

“基于课程标准”

“基于学科教材”

“基于学生实际”

不仅仅要基于这样三个标准,而且应该在这三个标准之上有更明确更细化的要求,那就是:

基于课程标准:不高不低

基于学科教材:不即不离

基于学生实际:不难不易

关于基于课程标准不高不低这个原则,前面已经举例说明,此处不再展开。对另外两个标准简单补充说明几句。

基于学科教材,之所以要不即不离,是因为如果靠得太紧,只考查教材中的内容,则不利于学生做进一步的拓展,形成迁移的能力,而如果离得太远,则又会让学生产生一种错觉,觉得教材的学习没有用处,因此需要不即不离。

基于学生实际,之所以要不难不易,是因为如果明显偏难,则易于挫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而如果明显偏易,则很可能让学生产生盲目乐观的情绪,对学习的复杂困难程度缺少必要心理准备。因此需要不难不易。

绝大多数一线老师,很少有机会参与命题,即使有机会参与命题,也大多处于点缀地位,说白了就是不大能说得上话,或者说话的分量不够。

但是,一线老师,又差不多每天都会接触试题,要把试题讲给学生听,如果不能对试题质量的高低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就会眉毛胡子一把抓,就会把试题视为圣旨,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样的教学必然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不利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试题解释权归命题人所有,这也是一种霸王条款。面对这种霸王条款,我们一线老师应该有意识提高自己评价试题的能力,敢于发声,敢于对不合理的试题说不,这样才有助于推动教育教学的点滴进步。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文章导航
推荐内容